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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台灣郵政比大清郵政成立早

清史稿‧志一百二十七載:初,光緒二年,總稅務司英人赫德建議創辦郵政。四年,始設送信官局於北京、天津、煙臺、牛莊,以赫德主其事,九江、鎮江亦繼設局。是為中國試辦郵政之始。十六年,命通商口岸推廣舉辦。十九年,北洋大臣李鴻章、南洋大臣劉坤一以各國增設各地信局,妨推廣之路,請速籌善策。總署付赫德議。...總理衙門疏言:光緒二年間,赫德因議滇案,請設送信官局,為郵政發端之始。...奉旨:如所議行。此開辦郵政之始末也。
個人認為條文沿革寫的有問題,就算台灣的郵政業務發源於劉銘傳時期並在西元1888年成立台灣郵政總局又怎會比清朝的郵政業務還要早呢?如果要比在西元1911年脫離海關,正式成立郵政總局,這倒是沒什麼問題。畢竟清朝時期的郵政和海關是合併的,比台灣還要晚成立郵政總局是事實。難道撰文者是想把西元1876年為中國郵政發端的歷史給抹煞掉嗎?直接跳過20年的郵政發展歷史,說到大清郵政(西元1896年)嗎?既然開頭都寫明了〝台灣郵政業務〞,就應該從兩地的郵政業務歷史說起才對。
在〝歷史文化學習網〞裡寫道:光緒十一年(1885)台灣建省,清廷派劉銘傳為首任巡撫,他在任期間對於台灣的防務與建設貢獻良多。雖然在光緒年間在台南、台北兩地增設了文報局,但這些舊式的通信設施大多維護不易。在成本與效益無法獲得平衡的狀況下,劉銘傳參考了當時海關郵政的興辦情形,毅然在光緒十四年(1888)張貼台灣郵政總局的成立文告,開啟台灣通信的新頁,比大清郵政官局的正式奉准創設,還早了八年。同時為了收寄大陸信件,更以郵輪之往來遞送,與大陸保持聯繫。
↑如果是寫成這樣還沒有問題呢!台灣郵政總局的確比大清朝在西元1896年創辦的郵政官局還要早八年無誤。
回到版主的問題:台灣郵政到底是哪裡比大清郵政成立早呢?ANS:台灣郵政(1888年)的確比大清郵政(1896年)還要早成立。個人的觀點是這兩個機關成立的時間點,而不是兩個機關的淵源、發展。若論郵政發展,當然是清朝比台灣的還要早。若是說到淵源、發展就會提到版主所道的大清郵政的前身,即1876年的歷史。但是,有個問題是1876年只能算是中國近代郵政的萌芽、開端。雖稱為送信〝官局〞,但這官局並未得到皇帝的同意並且是由海關來試辦的,只能說由赫德創設的,不是屬於清朝政府創辦的,故不能稱之為大清郵政,只能列入中國郵政的發展史裡面來說。【1890年,總理衙門批示:“所擬辦法,既對民局無損,可將郵政推廣,俟辦有規模,再請旨施行。”但在此期間,各國“客郵”不斷擴充,無法阻止。】
1876年9月,清政府派北洋大臣李鴻章爲全權代表,以海關的赫德、德璀琳爲其助手,與英使威妥瑪談判簽訂《煙臺條約》。在這次談判中,赫德慫恿總理衙門委派他通知威妥瑪:“如郵政亦可視爲該約範圍之內,總理衙門即可核准(由英國人)創辦全國郵政。”將此作爲簽約條件之一。
光緒二十二年(1896)張之洞鑑於各國爭設客郵侵犯中國利權的狀況,以〈擬請設立郵政〉的奏摺,連同赫德草擬之章程一起上呈,得到光緒硃批允准,大清郵政官局由此正式成立,由總理衙門統轄,但初期郵政開辦事務仍交由總稅務司赫德總理,清廷未撥專人、專款協助,一切仍依賴海關的人員與經費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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