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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中華郵政為什麼要改為台灣郵政?

改名原因可分為:從歷史沿革、私法領域及公司經營而言所訂定的。以下為中華郵政(今後"中華郵政"將走入歷史)有線公司更名之說帖:一、從歷史沿革而言前清首任臺灣巡撫劉銘傳在加強對臺防務與建設、銳意改革中,將舊式鋪遞改為新式郵政,於1888年2月21日張貼一張臺灣郵政總局的告示,開辦臺灣郵政。依當時郵政新制,成立"臺灣郵政總局"於臺北府城,直轄於巡撫,發行二種郵票,即一為臺灣郵票:備公務免費使用;二為 郵政商票:供民間交寄郵件現售使用。當時設有臺北、臺南兩文報局為總站,總站以下每站設站書,開辦之郵政機構具有出售郵票、收寄、封發及投遞郵件功能的現代化郵政機構,開啟臺灣通信的新頁,是臺灣郵政的設立已有120年歷史,其較前清郵政官局的正式奉准創設於1896年3月20日由海關開辦郵政的時間足足早8年,更比郵政脫離海關,由郵傳部設立郵政總局主持,還早23年,故中華郵政公司回復臺灣之名,始符歷史內涵。二、從私法領域而言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為政府百分之百持股之國營事業,其組織型態非行政機關,屬私法人之「公司」,經董事會同意後即可向主管機關辨理變更名稱登記。過去金融機構因合併而變更公司名稱之例,均循此模式處理;例如中央信託局已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但中央信託局條例仍未修正或廢止。三、從公司經營而言93年9月10日本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曾議及本公司可能更名,請經理部門及早作準備,並於93年10月完成"因應公司名稱更易專案研究報告"後提報董事會。其中應審酌之事項已有充分研擬,亦作配合準備因應。另公司變更名稱應依法辦理,且須經主管機關核定,若因此而影響公司營運、增加費損或於年終審定決算時,將依「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待遇授權訂定基本原則」之規定,視為政策性因素報請主管機關核定,絕對不會影響任何員工應有之待遇。 然而,總統陳水扁對此改名看法為:「台灣正名」,不論是中油、中船,或者是其他相關國營事業、外館稱呼與法令、法規的名稱,未來都會逐一更名,更加彰顯台灣的主體性。而政府很早以前就已經注意到這件事,並且請相關單位加以研議,相信很快就會看到令人滿意的結果,包括大家所期待的「台灣郵政」和「台灣郵票」等。中華郵政工會卻認為,更改名稱從頭到尾都是黑箱作業,因此聚集抗議,還一度破門癱瘓議程,在董事會上爆發衝突,董事會還被迫四次更換開會地點,傍晚終於做成決定,正式更名為台灣郵政。由於中華郵政改名會議為政府推動國營企業正名,中華郵政對此改名程序完全是黑箱作業,這起新聞的爆發由於太過突然,其改名政策的行動是由中華郵政工會所爆發,這起事件才曝了光,故目前新聞並無發表有關政府官員對此改名事件所做的抗爭。美方也對台灣此改名事件作出回應,因台灣正逐漸走向"正名化時代",而此作為反而增加台灣與對岸間的危害性,對台海安全威脅性很高,故美方鄭重反對。以下為美方對台灣正名推動的看法相關訊息: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考馬克9日對台灣近來推動「正名」的議題表示,美國不支持台灣當局採取片面改變台灣現狀或走向獨立的「行政措施」,也不支持台灣當局改變轄下單位實體的專用名稱。麥考馬克在國務院例行記者會中,一開始回答關於陳水扁總統推動正名的問題時,原本只表示要待瞭解所有的事實後再回應。後來國務院一位資深官員在背景說明時對此表示,他聽簡報時,「有人告訴我是什麼郵票改名字(郵局更名)的問題。」他表示,美國上述不支持的政策立場,也適用在(郵局更名)這件事上。個人我對中華郵政改名的看法並不認同,一方面為中華郵政光是更改招牌、存款簿、郵務車等眾多項目所花費的金額高達新台幣數億元。再加上美國並不反對台灣走向正名化政策,為顧慮台海關係的考量,必須加以省思。又因國營事業支出及收入皆由人民納稅而來,因此中華郵政為何不將這筆龐大開銷用於寄信、郵寄上所消費的金額降低價格呢?中油日前也提出改名政策,就連中船、中鋼等國營事業公司皆走向"正名化"政策,那麼,台灣若真的就此改名,想想看,這些納稅的百姓們會因此受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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